半年前,一位刚刚归国的BCBA来找我面基。
在美国待过的人都有一个共性,就是对ethics的东西非常敏感。
手握一本《行为分析师专业伦理执行条例》,特别刚,敢说敢怼。
我本来也是一个ABA伦理道德卫士,但是回国之后看过了一些东西,已经有点麻木了。
和这个妹子的聊天又燃起了我对于伦理道德的热情。
因为聊道德困境,是最容易看出一个人的价值观的。
古有孟子在男女授受不亲的礼制下,遇到了“假如嫂嫂掉水里,能不能用手去拉”的问题。
今有在公共场合想要擦鼻涕,能不能把口罩取下来的问题。
妹子和我聊了一些特教老师会遇到的道德困境,发现还是有很多灰色地带。
有一些是在美国也会遇到的,有一些是在东亚文化的大背景下独有的。
我想就趁现在大家赋闲在家,一起来聊一聊遇到过的一些可能违背伦理的事情。
比如能不能用棍子敲桌子、能不能用桌子把孩子抵在墙边、能不能收教师节礼物、能不能和家长成为朋友...
希望能在留言区或者后台看到不同的分享。
今天我们聊一聊,行为分析师是否可以在咖啡店和家长谈事情。
我跟妹子说:有一件事我问心无愧,那就是对于所有家长要请我吃饭的请求,我都直接拒绝了。
但我突然想起一件事——
在落地影子老师项目的时候,我曾经带影子老师和家长喝过咖啡。
当然,咖啡的钱是我提前付好的。
喝咖啡是为了能让家长和影子老师见面聊一聊,然后把合同讲解一遍。
属于谈公事,不是私交。
这时,妹子问了我一个问题:既然要谈公事,为什么不去公司谈。
我也懵了,对呀!为什么呢?
仔细一想,那天是周六,我不想让影子老师跑太远,于是就想着定在她家附近。
也正好是离我们三个人都比较方便的地方。
去公司谈当然是最对的,但公司比较偏,交通成本会很大。
然而我后面算了一笔账,发现三个人的咖啡钱比她自己来回打车费还多。
而且当时我们并没有签订合同,还不存在雇佣关系,该家长只是我的潜在客户。
对于这个案例,大家怎么看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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